2008年7月18日

用pat pat諗野

政府推出110億紓緩通漲民困的大計,除了電費外,我唯一能受惠的,就是免收兩年再培訓徵稅了。

為了BB,決定請個在9月初本地完約的印傭。上星期剛剛簽了合約,想不到隔了幾天,就聽到豁免再培訓徵稅的消息。最初還很高興,以為自己好好彩,剛決定請工人就有得減稅,誰知晚上看新聞就發覺不對勁,9月後簽新約的外傭才可豁免?那麼豈非要俾足$9600,等兩年後才可以免稅?而早幾天還宣布外傭加了$100人工,即時生效。那不是兩面受敵嗎?

明明政策是希望"幫忙中產即時紓困",但要我等多兩年才可豁免,這算那門子的紓困?如果我兩年後不打算和外傭續約,那不就等於完全沒有減免過?為何其他恩惠如減公屋租金、發放綜緩"雙糧" 都是幾個月內就可即時惠及全部合資格者,但免收再培訓徵稅就要拖長在兩年內實施?如果真如張建宗所言,要退稅就要修改法例,有行政難度,那麼由九月起全部停繳,之前已繳的費用可以在兩年後再用,不就解決問題了嗎?

全港有25萬外傭,假設每個月都有人簽新約/續約,即由九月起,平均一個月才有一萬餘人受惠,三個月後只有12%的僱主受惠,一年後才有50%的人受惠,又能收到什麼"即時紓困"的效果?

升斗小民一聽到這政策,就能即時指出各種荒謬之處,難道芸芸政府精英,竟沒有人想到?除了他們都是用pat pat諗野,我想不到有任何解釋。

今日可能太過關注免徵稅的事,BB好像也感受到了,比昨天靜了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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